律师介绍

杨少宁律师   杨少宁律师--保定市曲阳县执业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就任于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杨少宁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近年来,承办过包括河北,北京,山东,天津等全国各地各类案件近百起,其中大量为...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杨少宁律师

手机号码:13932253447

邮箱地址:23757607@qq.com

执业证号:11306201710983520

执业律所: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保定市曲阳县人民法院对面

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民政局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在女方怀孕期间,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也是同意离婚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一起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婚姻法》中规定的女方怀孕期间,对男方提出离婚有限制,但这也仅仅是针对男方起诉离婚,对协议离婚并无要求。

  一、在女方怀孕期间民政局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如果夫妻选择的是诉讼离婚,则妻子怀孕期间能不能离婚这样的问题就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二、怀孕期间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出于对怀孕女方和子女的保护,法律上面限制了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当然若男方有特殊情况的话,那法院还是会受理男方的诉讼请求。不过,要是双方离婚选择的本身就是协议方式,那么只要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同时办理了手续的话,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8 www.0312huny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保定市曲阳县人民法院对面
手机:13932253447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